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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规章

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2


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委发﹝2013﹞1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州委、州政府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印发你们,并就抓好贯彻执行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各县、各部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深刻领会中央、省、州作出有关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要坚持身体力行,充分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州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中央、省、州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作风转变见到实效。各县、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央、省、州有关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每年年底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省、州有关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县、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参照本意见执行。






中 共 阿 坝 州 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13 年 3 月 1 日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

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多到基层单位和群众中去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每个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 天。到县调研时,州直部门参加人员不超过 3 人,县只安排 1位负责同志参加,所有陪同人员一律在调研点等候。坚持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体乘车,能统一乘坐中巴车的,原则上应乘坐中巴车。到交通条件差的地方可安排越野车,但应组合乘车。

二、联系帮助基层

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 1 个县、1 个乡镇、1个村、1 至 2 户贫困户和 1 至 2 名宗教界代表人士,了解情况,指导和帮助联系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稳定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的难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

三、精简会议活动

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或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召开会议。全州性工作会议,如不涉密、不座谈讨论、不参观考察的,一律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州性会议,每年不超过 1 次。规范领导同志出席会议行为,州级部门业务会原则上州领导不到会、不讲话。规定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不得扩大参会领导范围。未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得要求各县党政主要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专题会议严格按照议事范围通知参会单位,不得扩大参会范围。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除党代会、全委会等外,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 1 天,专项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未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四、精简文件简报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凡是中央、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已经发到县一级的文件,如无新的内容,不再另行文。严格控制和减少党政联合行文,除对全局工作有重要意义的文件外,一般不联合行文。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州委、州政府(含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转发或印发。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领导同志讲话已作会议材料印发的、已公开播发见报的书面讲话,不再以《州办通报》或《政府工作通报》形式印发。各县、各部门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州委、州政府的简报只保留 1 种,简报主要反映经验、问题等,减少一般性工作汇报,已通过文件上报的情况不再通过简报报送。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练,指导性操作性强。

五、规范因公出国(境)

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规定,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考察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对外经济贸易、投资与项目洽谈等重要活动及人数较多、天数较长的,根据任务需要专项报告、从严审批。坚持总量控制、合理调配,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国(境)活动,一届任期内原则上不超过 2 次。领导班子成员出访,不由国内企业或下属单位分摊、提供出访费用。赠送礼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改进新闻报道

简化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需要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多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清新朴实的文风,宣传党的主张,通达社情民意。新闻报道工作由州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

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州级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其他单位和个

人不得干预。

七、简化接待工作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一律不搞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调研期间,一律不搞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献哈达、羌红,不专门摆放花草。住宿不安排超规格房间,不在房间内增配高档生活用品。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下基层调研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就餐,不安排宴请,不上酒和高档菜肴,不报销伙食补助。

八、厉行勤俭节约

牢记“两个务必”,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贵重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利用公款互相吃请。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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