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best365备用网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领导讲话
领导讲话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开创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7-03-20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开创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州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邓真言佩

201638日)

同志们:

今年的全州环保工作会议,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和总结十二五环保工作,安排部署十三五2016年环保任务。会上,州人民政府宏寿州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在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姜晓亭厅长做了重要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和总结了“十二五”全省环保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我省“十三五”环保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载体,以严格执法和科学监测为手段,以最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为保障,着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大幅削减排污总量,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大力腾出环境容量,全面拓展发展空间,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同时,对“十三五”及2016年环保工作作了七项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以改革为动力,着力优化环境治理工作;以规划为龙头,着力搞好“十三五”环保工作顶层设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为契机,着力加强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着力增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以依法行政为载体,着力提高环境监管和优化发展的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

二、我州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州环保系统紧紧围绕建设川西北经济示范区,振奋精神,开拓奋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向州、县(市)党委、政府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一)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坚持推进重点污染企业挂牌整治,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依法关停淘汰了31户落后产能;投入资金1.6亿元,完成工业污染治理项目27个;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55户。在马尔康、汶川、九寨沟和红原4县(市)设立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窗口,完成汶川县、马尔康市和九寨沟县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组建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行。开展地级以上、县级城镇和马尔康市2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全州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水域标准,城镇环境空气质量平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城市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5分贝,全州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州创建省级生态县1个(九寨沟县),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乡镇48个,省级生态村30个,州级生态村362个。配合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马尔康县和九寨沟县开展每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2县取得较好成绩。积极申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共申请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项目15个,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1.28亿元,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建设专项资金1090万元。

(三)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新建州环境监测监管业务用房面积3800平方米,州监测中心站通过二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州环境监察支队通过二级标准考核验收,13个县(市)大队通过三级标准验收。全面推行网格化执法管理,畅通两法衔接渠道,进一步规范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司法程序,与公检法机关加强沟通协调。五年来,巡查企业4723人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44件,征收排污费2558万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4起,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55件。特别是2015年,一年就实施行政处罚33件。制定了《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督查方案》,下发了《关于清理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州未环评先建、不执行环评要求、环评文件过期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建设项目447个;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124,现场检查项目占各类建设项目的30%,对不落实建设项目环评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依法处罚,限期整改25户,责令停产整改2户,立案查处13户。

(四)总量减排圆满完成。扎实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强化减排三大体系建设。2015年,全州排放化学需氧量0.9930万吨,比2010年削减0.35%;排放氨氮0.1075万吨,比2010年增加7.48%;排放二氧化硫0.9441万吨,比2010年增加55.59%;排放氮氧化物1.0966万吨,比2010年削减20.22%。化学需氧量等4项指标均控制在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总量之内,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五)环评管理取得突破。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严把“环评”审批关,不断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紧紧围绕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导向作用,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期间,组织审批建设项目977个,其中报告书125个,报告表380个,登记表472个。协调争取省环保厅审批项目65个。“三同时”竣工验收项56个。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争取支持,推进全州重大项目建设,双江口、金川、卓斯甲电站,成兰铁路、汶马高速、红原机场等项目环评通过环保部审批,《大渡河上游川陕哲罗鲑等珍惜特有鱼类栖息地保护总体规划报告》通过省政府印发,为巴拉、达维、下尔呷等电站环评打下了基础。红卫桥、俄日电站等一批电站,S302线红原安曲至阿坝公路、S211线马尔康至金川丹巴界公路、部分藏区供暖工程、雪山梁隧道、金小路改建和一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管网工程等项目通过省环保厅审批协助请专家到8户灾后重建未取得项目环评的企业,为其出主意、想办法,争取省环保厅审批项目环评6户。

(六)法制保障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我州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理念,制定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快了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法制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和《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阿坝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州环保法制保障不断完善。

(七)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州环境监测人员编制数230人,在编人员124人,其中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编人员从15人增至43人全州环境监察人员编制128人,在编人员108人,在岗人员67人,州本级有监察人员15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省剖析原因,积极建章立制加强整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建设不断深化,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得到强化,机关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的组织和群团组织更加健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双联、驻村帮户和送温暖活动,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过去的五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关心指导下,全州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挥洒了青春和汗水,也赢得了理解与支持,环保工作可圈可点,成绩有目共睹。在此,我代表州环保局党组,向同志们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年默默无闻战斗在环保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由衷的敬意,向相关部门对环保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环境保护涉及方方面面,管天管地管空气,点多面广线长,水、气、声、渣、射、土、光、热要素齐全,历史欠账多,排污行业多,污染种类复杂,治理难度较大,环境质量状况与人民群众的感受在很多方面尚不一致。一是污染物总量减排仍然面临巨大压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州氨氮和二氧化硫新增量较大。全州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不规范,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还有几个县的污水处理厂尚在建设中,治理能力和投入严重不足;工业企业脱硫脱硝设施严重不足。二是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仍然滞后。全州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仍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农村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治理的方法和手段单一;全州水电、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破坏生态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生态建设进程缓慢,不同程度地存在合力不足、推动乏力,深化和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三是环境执法薄弱。基层环境监管机构不健全,混用、乱用、套用执法人员编制,导致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基层执法监管重视不够,没有履行好领导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原则;基层执法监管不力,对属地的监管对象情况不清,底数不明。四是能力不足体制不顺。环保机构“小马拉大车”,环境监管不适应形势的需要。环境保护职能分散交叉,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县(市)监测机构形同虚设,执法监管机构作用发挥不好。这些问题,希望各县(市)环林局认真思考,特别是各县(市)环林局局长,你们事作为环保工作的主体责任人,一定要重视环保工作,积极应对,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三、我州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结合我州实际,我们提出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州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力打造川甘青交界地区经济中心的战略布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严格执法和科学监测为手段,以最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为保障,着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6年总体目标:一是总量减排目标。力争全州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和二氧化硫(SO2)年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二是饮水安全目标。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保证饮用水安全。三是环境质量目标。岷江、大渡河、白龙江、白水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域标准,县域跨界断面水质达到类水域标准(主要河流跨界监测断面共采6个点:汶川-都江堰、茂县-汶川、理县-汶川、松潘-茂县、马尔康-金川、金川-丹巴)。全州主要城镇空气质量平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城市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5分贝。四是生态保护目标。拟创建生态村100个、省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生态县1个。

(一)改善环境质量,坚持不懈治污染。一是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分解年度目标,落实责任,深挖减排潜力,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减排项目落实,确保重点减排完成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实施三大《行动计划》。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十条国家即将出台的土十条,加强全州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开展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污染企业周边等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在全州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05个,加强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继续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严格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机动车环保检验和标志管理。四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阿坝州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五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督促各类企业科学有效处置固体废物,推广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统一处理模式,切实防止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环境。

(二)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加强生态保护。一是继续抓好生态红线划定。在去年各县(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基础上,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汇报我州实际情况,再次反馈对接各县(市)的各项指标数据,引导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各类资源合理开发、科学利用,提升环境承载力、改善自然修复力、形成生态生产力,为全州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预留更多的空间。二是大力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监督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推进生态州建设,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新建一批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继续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以岷江上游农村环境治理项目为抓手,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督促解决农村饮用水源地、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散养污染治理等农村人居突出环境问题。2016年,在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环境连片综合治理项目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帮助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黑水县做好岷江上游农村环境治理项目。

(三)严格环境执法,深化环境监管。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水电开发、涉重金属、化工、矿产开采等企业的环境执法,不断深化环境监管。尤其是要加大电解锰厂、汶马高速、成兰铁路、国道213线汶川县城至映秀段、双江口、金川、巴拉、毛尔盖等大中型水电站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三是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强两法衔接,继续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部门的配合,联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推进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四是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环境问题突出地区、重点行业明查暗访和突击抽查力度,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实行执法后督查,确保执行到位。五是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继续强化重点监控企业和工程减排项目的监管,将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等作为检查重点,督促排污单位加强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提高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六是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定期做好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和比对监测,督促排污企业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七是完成州属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和对各县征收情况的稽查,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原则和标准开展排污费征收。

(四)加大环境宣传,保障环境安全。一是大力加强《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阿坝州生态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积极开展环境保护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寺院宣传教育活动,支持配合新闻媒体、文艺团体和民间环保组织加强环保宣传和舆论监督。深入开展环保交流合作,扩大环保声音,讲好环保故事。二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行政处罚案件等应公开尽公开。三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强化饮用水源地、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预警管控,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实施限期整改。四是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州、县、工业园区、企业四级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充实环境应急管理救援队伍,储备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积极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害评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落实各项责任,严格管理,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物资、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应急准备,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环境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采取响应措施,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五是加强监测业务人员的理论学习和技术培训,按照州局的工作安排开展好2016年的环境监测工作,做好省控空气自动站的管理和数据联网上报工作。

(五)强化环评审批,服务经济发展。一是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原则,国家和省审批的项目,做好环评指导和汇报争取等协调服务;州级审批的项目,按照环评审批的6+2原则,严把项目的审查审批关,重大或敏感项目由局务会审定;加强县级环评审批业务指导,指导各县承接省环保厅下放的环评审批权限项目的审查审批,规范审批程序。二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州政务中心办理。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成项目的审查审批。三是加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整改。根据川办发〔2015〕90号文件和州政府的要求,对各县(市)清理的项目环评情况,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报州政府批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2015年1月1日后,不能再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如果出现,各县(市)政府及环林局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四是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办法》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建项目,及时跟踪验收,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五是大力推进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政策环评,通过规划环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达标排放,严格环保措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组织开展对水电等行业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总量控制、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等领域改革,加快建立环境保护“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在总量控制改革上,重点抓好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和核发,指导各县(市)环保部门抓好排污许可证核放。在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上,进一步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开展重点规划和重大项目环评会商,优化发展、守住底线;按照国家新的环评导则,着力实现环评内容减负瘦身;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改革上,一律取消试生产审批,强化验收监测调查。在环境执法制度改革上,要执法前移,以县(市)为主,州环境监察执法主要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和督查。二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2015年,中央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央“追责办法”要求,我省已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即将报请省委省政府审定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所有环境污染损害问题的调查,其他部门负责相关调查工作。希望各县(市)环保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上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尽责,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抓好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体制,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绵阳市已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生态审计试点,取得了一定经验,我们已经和绵阳市环保局对接协调了,争取今年3-4月份带各县(市)环林局的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分批次到绵阳市去学习、去取经,积极探索适合我州的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二是加强现有环保系统内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特别是对全州环境监测、监察业务人员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州环保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严把进人关,切实改进行业作风。三是继续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文化,营造文明和谐、清正廉洁的机关氛围。

同志们,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责任,也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坚信,在中央、省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环保系统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必将持续改善我州生态环境质量,为加快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力打造川甘青交界地区经济中心做出新的贡献



?